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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PC化妆品生产企业之风淋室必备利器

JMPC化妆品生产企业之风淋室必备利器

洁净车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灌装车间以及陈化室等附属车间。洁净车间配备有中央空调、高效空气过滤器、全自动智能语音风淋室等相关设备,净化能力达到10万级标准。人员进入洁净工作区须经过两次更衣,换穿经消毒灭菌的防静电洁净工作服、帽子、口罩及专用鞋,再用酒精对手进行消毒,经风淋室360度旋转吸尘后方可进入相关洁净工作区。物品则通过专用的物流传递窗经紫外线隔离灭菌后进出洁净工作区。为杜绝洁净工作区可能的细菌存在,每天生产前要进行两个小时全封闭臭氧灭菌。

按照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新修订的2007年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将于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应严格依照本规范进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我司技术部门整理了有关洁净车间方面的几大要求如下:

一、生产车间布局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应当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置更衣室、缓冲区,原料预进间、称量间,制作间,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间、干燥间、储存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各功能间(区)不得少于10平方米。

二、生产工艺流程应做到上下衔接,人流、物流分开,避免交叉。原料及包装材料、产品和人员的流动路线应当明确划定。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应使用单独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落实相应卫生、安全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粉尘的生产车间应有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生产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如香水、指甲泊等)的车间,应配备相应防爆设施。

四、动力、供暖、空气净化及空调机房、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系统等辅助建筑物和设施应不影响生产车间卫生。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和门、窗的设计和建造应便于保洁。

五、生产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二次更衣室。

六、制作间、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俦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空气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经过净化或消毒处理,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宣的温度、湿度。

七、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直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净化车间的洁净度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化妆品行业风淋室